劳动部为配合2026年7月1日施行之《职业安全卫生法》新增职场霸凌防治专章规定,于2026年7月14日修正并公告第五版《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指引》(下称「参考指引」)。
劳动部表示,《职业安全卫生法》修法后,已建立职场霸凌防治专章及申诉处理机制,应优先依照该等规定处理职场霸凌事件;至于其他类型之不法侵害事件,仍应依照《职业安全卫生法》及《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相关规定办理,故本次修正之目的,在于明确区分各类型案件之法令适用范围。
参考指引修正重点如下:
- 案件分流明确化:涉及性骚扰、跟踪骚扰、就业歧视及职场霸凌等事件,应优先依各该专属法规或法令办理;参考指引则适用于前述事件以外之职场不法侵害预防、通报、调查、处理及改善措施。
- 强化高阶主管责任及建构组织性防治文化:企业经营阶层应明确宣示预防职场不法侵害防治方针,建立公平合理之申诉及处理机制,并督导各层级主管确实履行管理责任。
- 评估外部不法侵害风险及劳工保护:强化来自组织外部的危害辨识及评估,建立相应处理程序。针对第一线劳工遭到顾客、民众或其他第三方恶意客诉、辱骂、威胁或暴力等情形,雇主应优先保障劳工安全,并视个案需要提供法律、医疗或心理咨商等协助及保护措施。
- 公开申诉管道,完善调查及处理程序:要求事业单位应设置并公开多元申诉管道(亦建议整合职场霸凌、职场性骚扰等申诉窗口),指派专责人员受理案件,并建立完整之通报、调查及处理流程。
- 兼顾安全管理与隐私保护:于职场设置监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管理需求与劳工隐私权之保护,且不得于厕所、更衣室等高度隐私空间处设置监视设备。
最后,建议相关企业宜藉由本次机会,重新检视并建立完善的预防、通报、调查及处理机制,藉以强化组织管理与劳工支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