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律师

刘素吟

学历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士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硕士

专业领域

执业地区

台湾

专长语言

华语 / 英语

经历

劳动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2019年1月25日迄今)

国防部空军司令部国家赔偿事件处理会委员(2024年1月迄今)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2019年1月25日至2023年12月)

国防部空军司令部官兵权益保障会委员(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

社团法人台湾劳动法学会理事(2020年7月迄今)

社团法人台湾劳动法学会副秘书长(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

新北市政府劳资争议调解委员(2011年5月迄今)

劳动部劳动基准谘询会委员(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

教育部中央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委员(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

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劳资关系委员会委员(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社团法人台湾法学会副秘书长(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寰瀛法律事务所律师/合伙律师(2007年1月至2018年7月)

专业经验

刘素吟律师现为劳动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空军司令部国家赔偿事件处理会委员、新北市政府劳资争议仲裁委员、调解委员,曾任劳动部劳动基准谘询会委员、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中央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委员、空军司令部官兵权益保障会委员、社团法人臺湾劳动法学会副秘书长,具有劳动法学理之深厚基础,对各类型之劳资争议均有丰富之实务经验。

刘律师执业超过10余年,对于劳动法令、司法判决趋势、主管机关见解及劳资管理实务均能充分掌握,长年代理国内外客户处理大型劳资争议团体诉讼,且有协助当事人进行团体协商的丰富经验,对于人事政策、人事管理相关文件及各类型的劳资争议,均能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刘律师拥有代理知名营造厂商、公营公司办理重大公共工程履约争议的仲裁、诉讼及调解程序的丰富经验,并曾代理日籍营造厂商就工程先行使用的补偿争议进行仲裁程序,仲裁判断金额达新台币2亿余元。关于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事件,刘律师具有审查修订招商文件、协助履约管理、履约争议处理的完整经验,并曾协助行政机关办理OT案的强制接管程序。

刘律师经常接获政府机关、各大企业、教育训练机构或非营利组织的邀请担任有关劳资关系及人力资源相关议题讲座,深获业界的肯定与好评。

著作

  • 例假与休假(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指南劳动法论坛, 2019)
  • 工作时间,例假、休假,收录于「个别劳动法」(合着,黄程贯教授主编,元照出版公司, 2021)
  • 一百年度劳动法判决见解回顾(全国律师杂志, 2012)
  • 职场性骚扰之防治争议:雇主认定、有效补救措施(104年就业歧视暨性别工作平等论坛, 2015)
  • 〈物价指数调整约款与情事变更原则之关系〉,《工程法律实务研析(三)》(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070712)
  • 〈委托经营(OT) 〉,《工程法律实务研析(四)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08)
  • 劳基法请假制度之权利保障与滥⽤之实务趋势(国立臺北大学劳动法研究中心年度论坛, 2021)
  • 调职之合法性(台北市政府「劳动基准法之争点-理论与实务最新动向」研讨会, 2020)
  • 〈契约价金(下) — 给付条件〉,《工程法律实务研析(五)》(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09)
  • 不利益待遇禁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98年简字第83号判决,性别工作平等法精选判决评释(元照出版公司, 2014)
  • 《促参法Q&A — 100个有关办理BOT、OT等案件的重要问题》(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090717)
  • 工作时间的认定(指南劳动法论坛, 2018)
  • 工资之定义(新北市政府「108年劳动法论坛研讨会」研讨会, 2019)
  • 性平法第26条损害赔偿责任与过失推定?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062号民事判决〉,《性别工作平等法精选判决评释》(元照出版公司,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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