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已于2025年12月23日三读通过「人工智慧基本法」。该法明定,政府在推动人工智慧之研究、开发与应用时,应恪守七大核心原则,分别为:一、永续发展与福祉;二、人类自主;三、隐私保护与资料治理;四、资安与安全;五、透明与可解释;六、公平与不歧视;七、问责。
鉴于人工智慧的研究与应用领域极为广泛,各政府机关应依其业务性质进行妥善的资源规划,并参考相关法令,积极推动研究、应用及基础建设。同时,本法亦明文规范,政府应确保人工智慧的运用不致对人民之生命、身体、自由、财产、社会秩序、国家安全或生态环境造成实质损害,并须严格防止利益冲突、偏见、歧视、不实广告、误导性资讯或造假等衍生问题。
此外,为促使国内人工智慧发展与国际标准接轨,政府得与民间携手合作推动创新应用,并积极展开国际交流。在民众权益保障方面,个人资料保护主管机关应协助相关部门,建立防止过度搜集个资的制度设计。针对公务机关导入及使用人工智慧,依法必须事先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以建立统一的使用规范与内部控管机制。未来法律正式施行后,主管机关亦应全面检讨并调整现行职掌与相关法规,进一步研拟具体的运作指引,以确保人工智慧政策的有效推动与健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