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於2026年7月23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旨在加速活化都市更新分回之國有不動產,並提供事業者更具彈性的長期利用機會。
主要修正內容與新舊規定比較
- 放寬續租條件(最長可租20年): 舊制於租期屆滿時須重新標租(或僅限續租1次);自2026年7月23日起公告之新案,無須重新標租,符合條件者最多可換約續租3次(總租期最長達20年)。
- 導入物價指數調整機制: 續租年租金由原「按原租約固定計收」改為「按房租類CPI變動率調整」(若指數下跌則維持原租金)。
- 履約保證金差額補足: 續租時須按調整後之2個月月租金額,補足履約保證金之差額。
實務注意事項
- 通貨膨脹導致租金成本上升: 雖獲得長期使用保障,但企業於評估財務計畫時,須將未來續租時的租金調漲風險納入考量。
- 退去與違約責任趨嚴: 租期屆滿返還時,承租人義務包含檢附「土壤污染檢測報告」;若逾期未返還,將按日租金額之2倍計收使用補償金。
新制雖提供長期利用之利多,但同時伴隨租金調升與退去義務等注意事項。建議業者未來應精準判斷新舊規定之適用關係,並在衡平成本與風險後作出最佳投資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