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于2026年4月21日公告「商业银行设立标准」第18条之1修正草案,针对纯网络银行(下称「纯网银」)于开业届满三年后,放宽其金融业股东之合计持股比例限制,并同步调整专业董事之人数规范。
依现行规定,纯网银于设立初期之股权结构、董事资格与人数均受有较为严格之要求,旨在确保其于创设阶段即能充分遵循金融监理规范,并兼顾金融专业管理能力与创新发展。金管会指出,纯网银实际营运届满三年后,其内部控制、法令遵循及董事会治理职能已渐趋成熟稳定,爰决定适度予以松绑。
依修正草案,金融业股东之合计持股比例限制及专业董事之人数规范均将予以放宽,使纯网银得视经营需求引进多元股东、强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推动数字金融服务之创新与永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