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以数字技术与AI的进展为背景,个人资料保护法已进行修正。修法于2026年7月10日正式成立,并于同月17日公布。这是一项可能对企业数据活用与个人资料保护两方面皆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修正。因此,本专栏将分三次为您介绍本修法的背景、主要修法重点以及迈向施行之未来动向等内容。
一、修法背景
2020年修正之个人资料保护法附则规定,应审酌修法之施行状况,于施行后每3年进行必要之检讨。
其后数年间,个人资料所处之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数字技术与AI的急速进展,数据活用的需求日益提高,但另一方面,如何因应个人权益遭受侵害之风险亦成为重要课题。审酌此等情势,基于兼顾「个人权益之适当保护」与「促进有助于AI活用之顺畅数据连动」之观点,遂进行了个人资料保护法之修正。
修法以①推进适当之数据活用、②妥善因应风险之规范、③防止不当利用等、④确保规范遵守实效性之规范等四大支柱,进行了广泛之检讨与修正。
二、修法之重点
- 推进适当之数据活用
(1) 统计制作等(即所谓「统计特例」)
增设关于统计制作等例外规定(即所谓的「统计特例」),是本次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正案中最引发广泛讨论的修法事项。
于现行法下,针对特种个人资料(指宗教信仰、病历、犯罪前科等可能导致不当歧视,需特别审慎处理之个人资料)之搜集(取得),以及个人资料之提供予第三方等,原则上均须取得本人之同意。
修法中,以能确保仅用于统计信息等之制作(包含AI开发等)为条件,无须取得本人同意,即可进行「个人资料等之提供予第三方」以及「搜集已公开之特种个人资料」。藉此,可提升AI开发与统计资料制作之便利性,预期将促进资料之活用。
另一方面,由于无须取得本人同意即可进行第三方提供或搜集之情境扩大,亦有意见对信息泄漏或侵害隐私表示疑虑。日本政府对此说明,由于已排除与特定个人间之对应关系,制作及利用统计信息等对个人权益造成侵害之风险较低。然而,考虑此类疑虑,未来预计将透过施行细则(规则)或指引(Guideline)具体明确规范如何确保仅利用于「统计信息等之制作」。
(2) 目的外利用、特种个人资料搜集及第三方提供之管制
除统计特例之外,修法亦针对个人资料之目的外利用、特种个人资料之搜集以及个人资料之提供予第三方,规定于下列情形无须取得本人同意:
①履行契约所不可或缺之情形,或其他依搜集状况观之不违背本人之意思,且显无害于本人权益之情形(例:由饭店预订网站向住宿设施提供信息、伴随海外汇款于金融机构间提供信息)。
②为保护生命、身体、财产或提升公众卫生等有其必要,且未取得本人同意具有相当理由之情形(放宽以往「难以取得本人同意」之条件)。
为防止事业者(企业)扩张解释,此处之具体适用范围、认定标准及具体案例,未来亦预定将由施行细则(规则)或指引(Guideline)予以订定。
(参考)
个人情报保护委员会「令和8年改正个人情报保护法について」(2026年8月6日取得,https://www.ppc.go.jp/personalinfo/legal/r8kaiseihogohou/)
个人情报保护委员会「个人情报保护法等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について」(2026年8月6日取得,https://www.ppc.go.jp/files/pdf/260717_kaiseihounitsuite.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