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职业安全卫生法」新增第15条之1及第27条之1,台湾劳动部邀集相关单位研商后,完成「工程安全设计及统合管理办法」草案,并自2026年4月27日起展开为期30日的意见征集。
过去营造业防灾责任都集中在于「施工阶段」之厂商。然而,许多危险因素早在设计及规划阶段即能被辨识,如能及早处理便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劳动部推动「工程安全设计及统合管理办法」草案之目的,即是希望透过制度要求工程业主、设计单位与施工团队共同承担安全责任,以建立更安全的作业环境。
具体而言,「工程安全设计及统合管理办法」草案将工程业主也纳入职业安全卫生防灾体系,规定一定规模以上之高风险工程业主,于规划、设计阶段,藉由调整设计方案与编撰安卫图说、施工规范及预算,从源头降低施工风险。同时,「工程安全设计及统合管理办法」草案也规定工程业主在选择施工厂商时,应考量施工厂商执行安全卫生绩效,并于工程施工阶段督促施工厂商实施风险评估,将必要的安卫设施纳入施工计划执行,并进行监督查证。此外,当工程业主以平行分包方式委由多家不同施工厂商共同作业时,必须指定其中一家主要施工厂商负责整体工程安全协调,以避免因沟通不良或作业冲突导致灾害发生。如违反「工程安全设计及统合管理办法」草案相关规定导致发生重大职业灾害,最高可处新台币300万元罚款,且得依事业规模、性质或违反情节,加重至最高450万元。
建议包含日系企业在内之相关业者,无论以何种角色参与工程,均有必要及时掌握相关法令最新内容。如需就本议题进行咨询,欢迎洽询本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