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2025年8月底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目的是建立人工智慧的研發、應用與治理的基本原則,促進技術創新並與國際接軌,旨在將台灣打造成為「人工智慧島」。草案的重點在於智慧財產權和個人資料的保護,以確保人工智慧發展的良性環境。人工智慧技術的快速發展為產業和社會活動帶來了廣泛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但也伴隨潛在風險。草案第3條提出的基本原則在於平衡產業發展與風險管理,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草案將人工智慧定義為透過機器學習和演算法達成特定目標的自主系統。此外,草案第14條強調資料是人工智慧發展的關鍵元素,政府應建立資料開放、共享和再利用的機制,確保高品質的資料支持人工智慧發展,同時維持國家的多元文化價值和智慧財產權。為了保障個人隱私,草案第13條規定,所有個人資料的收集和使用都應受到嚴格控制,避免不必要的資料蒐集。
又為了增強人工智慧的安全性,草案明確界定高風險應用的責任歸屬,並建立救濟和保險機制。此外,草案第12條提出應對因人工智慧發展而導致的職業變化,政府應提供失業者就業輔導,並確保勞動者的職業安全和勞資關係。通過這些措施,政府希望在推動人工智慧技術發展的同時,保障各方的權益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