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與東吳大學法學院梁鋆立國際法研究中心於2026年10月27日,在東吳大學城中校區共同舉辦「衡平仲裁之發展與挑戰」研討會,這場研討會是「2026臺灣仲裁週」的系列活動之一。

依仲裁法第31條規定,仲裁庭經當事人明示合意,得適用衡平原則為判斷。本次研討會就衡平仲裁的實務運作與未來挑戰進行探討。

研討會由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林桓秘書長、東吳大學法學院莊永丞院長及本所吳詩敏主持律師致詞揭開序幕。吳律師長年專注於營建工程、政府採購及促參爭議,自2009年起擔任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並列名工程主任仲裁人,對工程仲裁實務有豐富經驗。

本所劉至芳資深合夥律師擔任與談人。劉律師擁有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士,以及臺大法律學院、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碩士學位,兼具建築與法律專業,長期協助承攬商、工程顧問及建築師處理契約協商與工程爭議,並曾擔任泛太平洋律師協會(IPBA)國際工程委員會副主席。

當天另有東吳大學法律系何佳芳副教授(梁鋆立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陳重陽副教授、張愷致助理教授、李濬勳助理教授,以及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羅傑博士,分別擔任主持人、報告人及與談人。

活動圓滿順利,感謝各位講者與與會來賓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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