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通过「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条例」修正草案,透过更改名称、调整架构及加码优惠,从研发创新、数字转型、财务融通到人才延揽,全方位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 

主要修正重点如下: 

一、研发租税优惠扩大(第10至12条) 

修正提高研究发展支出投资抵减率,并延续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缓课等租税优惠措施,以促进中小微企业研发创新及智慧财产布局。 

二、转型投资抵减新设(第13至22条) 

针对数字及智能转型、净零转型相关的硬件、软件、技术及服务投资,新增投资抵减租税优惠。 

三、财务融通支持强化(第23至28条) 

强化项目贷款、信用保证及财务辅导等机制,协助中小微企业取得融资。经营农业相关事业者,可由农业信用保证基金提供保证。 

四、加薪租税优惠强化(第29至31条) 

员工加薪薪资费用加成减除优惠的减除率提高为200%。增雇员工薪资费用加成减除的适用对象扩大为29岁以下及55岁以上本国籍基层员工。 

五、适用排除规定(第37至38条) 

最近三年内违反环境保护、劳工或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且情节重大者,不得申请本条例所定租税优惠、补助或奖励。 

本草案后续将送请立法院审议。由于涉及税务规划及法令遵循等重要事项,建议持续关注立法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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