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吳詩敏主持律師受主辦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邀請,於2025年11月7日的「公共工程爭議多層次預防及解決機制之促進座談會」擔任與談人」。吳律師表示:每一種爭議處理程序都各有優缺點,沒有絕對的好壞,應設置多元機制滿足多元需求,讓當事人可以根據各自的考量點,選擇最適合的處理方式。此外,無論採用哪種機制,「人」的因素都至關重要。儘量讓爭議的當事人有機會共同選任判斷者,不僅能夠保障當事人的權益,也可以促使判斷者更愛惜聲譽,朝公正、中立的方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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