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于2026年1月30日三读通过「住宅法」修正案,此次修法可谓近年社会住宅制度的重要转折,除延续对经济及社会弱势者之保障外,更首度以明文比例纳入婚育家庭,显示住宅政策已从单纯社福措施,进一步承担人口与家庭政策功能。
修正后条文明定,社会住宅除原本至少四成出租予弱势族群外,应另提供至少二成比例,出租予新婚二年内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家庭。此举不仅响应青年成家育儿的居住压力,也使社会住宅分配机制更具政策导向性,未来在申请与审查实务上,势将引发不同身分别间的排序与比例适用问题,值得持续观察。
在供给面上,修法增订包租代管为社宅重要来源,原则上各年度社宅计划中,包租案件须达总量五成,并规定补助包租出租人之金额不得低于代管案件的二点五倍,透过财务诱因,引导房东释出民间住宅,属于以市场机制补充公共住宅供给的制度设计。
此外,为提升制度透明度,法律明定由内政部建置全国统一的社会住宅申请登记平台,并定期搜集、分析与公布租赁市场信息,包括依住宅型态与屋龄区分之租金中位数数据。此一信息公开义务,对租屋市场健全化具有正面意义,但其执行仍仰赖地方政府行政量能与数据正确性,后续配套攸关成效。
整体而言,本次「住宅法」修正,已使社会住宅从「补救式福利」走向「结构性政策工具」,如何在立法目标与实务操作间取得平衡,将是未来法律适用的关键课题。














